案例 | “捉鬼”記
發布時間:2022-01-24來源:山東省濰坊市審計局作者:游園點擊:57582近期,A市審計局開展對國有企業B發展質量狀況專項審計調查。B企業是A市主要投融資國有企業之一,資產總額超500億元,承擔了市里諸多大型民生、城建等重點項目和工程。面對龐大的集團組織架構,審計組成員進點后首先對企業層級進行梳理,對其開展和運作的項目按行業類別和投資額進行分類整理,以了解企業情況,確定重點關注的項目,審計組內再分成小組進行審計。張科和小王所在的審計小組主要負責對重大項目之外的一些新興行業投資項目進行審計,這讓剛參加工作的審計新手小王同志不太開心,戲稱自己的小組為“非主流小分隊”,張科及時安慰他:非主流“項目”更要好好審,發現問題才是真!兩人立刻投入緊張的工作。
項目雖小不放過
小王在查看項目時,發現B企業在2018年初與民營企業Y合資成立了人才管理有限公司M,開展人才管理項目,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培訓等工作,注冊資本100萬元,B企業代表國有資本出資49萬,占49%,民營企業Y出資51萬元,占51%,Y企業的老總錢某任M公司的董事長。“真是個小項目啊!”小王自言自語,剛把資料放下,他又有些不放心,就順手拿起了M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多看了一眼,上面明確顯示著到2018年末M公司已虧損了97.9萬元。“哎呀!才一年時間,注冊資本就都花完了……”小王這句話還沒說完,就引起了張科的注意,她也湊過來,翻閱該公司的資料,發現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到“至2018年12月凈利潤達到1000萬元”的目標。張、王二人對視了一眼,“現實與這目標真是相距甚遠啊!”張科決定,盡管金額小,但是仍然繼續關注,通知B企業盡快提供M公司業務開展情況材料、績效考核資料、公司花名冊、薪酬發放表以及賬本憑證等相關資料。
拒絕配合引疑惑
令人費解的是,除了業務說明,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遲遲未到,B企業也很著急,幾次催促M公司都被敷衍,開始的理由是公司人少,出去調研了,后來又說財務請假了,三番五次下來,都不得而終。這讓小王感到很奇怪:“只是正常的提供資料,有什么可隱瞞的呢?”多次催促后,M公司的董事長,即人才管理項目的負責人錢某帶著資料來了,還沒等張科和小王翻看資料,他就開始了他的“演講”,一會說他們這個項目進展困難,平臺資源受限,新老客戶都難以合作;一會又說自己的Y企業多年積累的水平和實力是非常強勁的,自己的水平和地位很高,同時抱怨他們這個項目的收益已經比本地行業內平均薪酬低了好多!這位錢某長篇大論了半個多小時,說得小王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們這還什么都沒說、什么也沒問,他怎么有種無銀三百兩的感覺?”張科點點頭,表示同感。
證據充足明真相
錢總走后,張科和小王一頭埋在了資料里。經過認真審閱,發現整個團隊9人均在M公司領取薪酬,一年共計87萬元;該人才管理項目這一年僅僅是在維持運轉,經營性業務開展得十分不理想;同時,B企業和Y企業簽訂的投資合作協議約定了項目運營團隊全部由民營企業Y組建,并且Y企業的運營及管理團隊人員在職期間不得避開合資公司M而私下為Y企業及其下屬子公司等承攬業務。而此時,小王又有了重大發現。他通過大數據檢索,搜索到Y企業的錢總和其團隊經理周某,分別給另外兩家國有企業合作方開展人力資源相關業務。小王立刻聯系這兩家企業開展外圍調查,取證得知,兩家企業已于2018年初與錢某的Y企業簽訂了三年長期合作協議,現已完成了兩年的合作。結合M公司的賬務資料,從這兩家企業取得的業務收入280萬元并未在M公司賬中體現,這一情況直接違背了B企業與Y企業簽訂的投資合作協議內容。至此,事情一目了然:B企業作為國有企業,對合營公司的運營管控不到位,一方面項目實際收益遠未達到可研收益預期,另一方面民營企業方人員在合營公司領取報酬的同時,以民營企業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收入未納入合營公司,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張科和小王相視一笑:原來之前的不配合和“此地無銀”,都是因為心里有鬼啊!
加強監管守國資
B企業得知這一情況后立刻采取措施,一是立即通過法律途徑追回流失的國有資產,在審計期間將相關人員在外領取的報酬280萬元追回入賬;二是繼續加強向M公司派駐常駐董事和副院長,協助項目運作和國有資產監管;三是盡快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合營公司進行內控和財務審計;四是對B企業參與的其他合營公司和全部項目進行梳理和自查,擔當作為提高效率推進項目運作,加大績效考核力度,真正做到國有企業推動發展,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張科說:盡管是個“非主流”的小項目,問題金額也不大,但卻十分典型,小項目里也能捉到“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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