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招拆招 揭穿騙取補貼的謊言
發布時間:2026-01-26來源:山東省德州市審計局作者:霍佃龍點擊:259農業補貼是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涉農補貼申領是否合規,涉農項目能否規范運行,直接影響政策引導作用的發揮。近年來,D市審計局持續加大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審計,把涉農補貼發放和項目運行作為審計重點,堅決查處套取騙取涉農補貼行為,集中整治涉農項目績效低下問題,切實維護財政資金安全,促進涉農政策落地見效。D市審計局在開展全市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中揭示的公職人員協助企業虛構交易騙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貼就是其中典型案例。
2023年,D市審計局組織實施全市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按照工作分工,X縣現場審計工作由農業農村科負責,審計小組由副科長老曹、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老張、業務骨干小胡和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小楊等4人組成,業務骨干小胡擔任主審。經過前期調查了解,審計組發現X縣最近2個年度獲得中央轉移支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資金,總額接近700萬元。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在D市以往審計中從未接觸過,既存在違規風險,又富有挑戰性。
捕捉事項關鍵核心,疑點初現
面對新生事物,審計組展開細致研討,摸清政策出臺背景、目標和工作運行規則。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貼屬于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秸稈綜合利用,推廣可持續產業發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機制,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該項資金由中央財政根據各省秸稈綜合利用任務情況下達,用于支持重點縣和展示基地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主要涉及農機設備購置、秸稈儲運設施建設等內容。補貼資金使用嚴格按照財政部《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管理辦法》執行,采取直接補助、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對項目實施主體進行補貼,具體補貼方式和標準由縣級確定。由此可見,縣級主管部門是該項補貼的關鍵落實環節。
審計組調取了該項目資金支出的相關資料,確定了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X縣是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縣,2019年和2021年分別獲得200萬和500萬左右的中央轉移支付,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進行補貼,總體目標為秸稈綜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秸稈“五化”利用得到加強。但面對5大箱幾十個補貼對象的申報、實施和驗收資料,從哪里入手是擺在審計組面前的第一道難題。
審計組決定先那一個補貼對象的資料進行梳理解剖,弄清資金申請和項目實施的基本規則。經過查看,秸稈綜合利用補貼還有涉及對購置農機設備的補貼,但和農機購置補貼并不一樣。在X縣制定的實施方案中,這兩項補貼可以同時享受,但補貼總額不得超過農機購置總額的50%。并且,X縣農業農村局讓申報實施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主體出具了農機不轉賣的承諾書。從申報材料來看,因為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具有實施周期,與農機購置補貼不一樣,這些設備要持續應用,開展秸稈還田、飼料化、基料化等,提升區域秸稈綜合利用水平。
審計組抓住農機購置這一關鍵環節,登錄本省農機管管理系統對農機購置、補貼、掛牌等信息進行查詢核實。經過仔細查詢,發現有2臺拖拉機的登記信息和實施主體信息不一致,均屬于實施項目的A公司,這明顯不符合項目實施要求。
逐步調查了解,線索消失
根據查詢得出的疑點,審計組立即對A公司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核實,發現A公司實施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購買拖拉機4臺,共享受財政補貼20.66萬元,在財政補貼發放后將其中2臺過戶給了B合作社,而此時B合作社僅成立1個月。為避免誤判,審計組決定先與X縣農業農村局的項目負責人了解情況。
X縣農業農村局的項目負責人對該情況進行了解釋,B合作社的負責人石某是A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項目實施時,B合作社尚未成立,是以A公司為主體申報的項目。A公司為實施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購買了4臺拖拉機,B合作社成立后為壯大資產,將其中2臺拖拉機過戶到B合作社名下,該行為并不是轉賣,未影響項目實施。
審計組進一步調取了合作社成立和農機過戶的資料,經過核實未發現明顯異常。若事實如此,管理上的瑕疵并不能作為問題反映,疑點線索就這樣給核實沒了?
深入延伸調查,峰回路轉
雖然各項資料和主管部門的解釋都很合規,但對于異常情況審計組并未輕易下結論,決定到項目現場實地勘查。為避免打草驚蛇,審計組以落實農機購置補貼的名義自行趕到B合作社,并與合作社負責人石某展開了首次交鋒。審計人員先是向其了解農機購置補貼的落實情況,石某表示農機補貼政策好,他買一臺農機能補貼30%,還不用自己跑腿,都是經銷商給代辦。隨后審計人員又順便問起了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情況,石某卻有些茫然。審計人員提醒其在2021年申報實施了X縣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購買了4臺拖拉機并獲得財政補貼20.66萬元,石某才表示確有此事,審計人員隨即要求查看其購買的農機。
在存放農機的庫房內,審計人員對農機的進行盤點,通過核對發動機代碼,發現有2臺享受秸稈綜合利用補貼的拖拉機并不在其中。石某解釋說農機出去干活了,在別的鄉鎮。審計人員請其帶路去查看,石某又面露難色,說機器最近正在維修保養,他得聯系一下具體在哪里。審計人員感覺這里面一定有什么隱情,就提出去A公司看看,核實一下秸稈綜合利用財政補貼到位情況。石某又推辭說公司會計請假了,賬目看不了。審計人員覺得石某一定在刻意隱瞞什么,再問下去也是徒勞無功,決定先行返回。
現場核查讓該問題顯得更加詭異,B合作社負責人在刻意回避2臺未查看的拖拉機,也不愿意提供A公司的相關財務資料。審計組隨即對A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進行了查詢。果然存在貓膩,A公司已經注銷了,時間節點剛好在農機購置補貼和秸稈綜合利用補貼發放后,也正是在這個時候那2臺拖拉機過戶到了B合作社,沒過戶的那2臺也正是下午二人現場沒有見到的。
為了不放過疑點,審計組決定調取A公司銀行交易流水進行核查。核實發現,A公司購買的4臺拖拉機總價值75.88元,但其銀行流水顯示僅支付農機經銷商38.9萬元,而后續取得農機購置補貼16.76萬元、秸稈綜合利用補貼20.66萬元。購買農機花費38.9萬元,取得財政補貼37.42萬元,這簡直是“零元購”啊!審計組又對資金往來進行仔細梳理,發現A公司支付的拖拉機款均來源于B合作社負責人石某個人賬戶,補貼資金到賬后轉至其個人賬戶18.71萬元,另外18.71萬元卻轉至農機經銷商李某個人賬戶。
針鋒相對鎖定證據,水落石出
這些情況明顯與相關人員的說辭存在出入。為此,審計組將B合作社負責人石某叫到審計組。審計人員和石某展開了嚴肅的談話。在聽了審計人員的政策解讀,認識到違規操作的深層危害,石某也不再隱瞞,承認當時申報秸稈綜合利用的時候借用了A公司的主體身份,他和A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且只購買了2臺拖拉機,另外2臺雖然掛在A公司名下但沒有付款,項目驗收的時候只是開到田里拍了照,然后就被經銷商開走賣給了C農機合作社。
在審計人員的追問下,石某又交待,是X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工作人員王某主動找到他,讓他實施的該項目,借用的A公司和農機購買點也是王某指定的。他只支付2臺拖拉機貨款的原因是他只想買2臺,是王某在給他申請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試點的時候給增加了2臺,當時約定多的那2臺無需付款,但相對應農機購置補貼和秸稈綜合利用補貼到賬后要轉給經銷商,后來他也按約定將未付款的2臺拖拉機將所申請的財政補貼的18.71萬元轉給了經銷商李某。
根據上述情況,基本可以鎖定王某在利用職務便利協助企業銷售農機,并涉嫌騙取財政補貼。怎么才能鎖定證據呢?真相到底是什么呢?審計組研究決定兵分兩路,一隊去經銷商那里調查農機銷售記錄,二隊去C合作社查找那兩臺被轉賣的拖拉機。
審計人員來到農機銷售地點,找到經銷商李某并說明來意。李某卻矢口否認,并強調B合作社的負責人石某以A公司的名義來買農機,當時就是要買4臺拖拉機,但是供完貨后石某借口錢不夠只支付了一部分,補貼轉給他是用來抵頂購車款。并強調那2臺拖拉機沒有轉賣,只是暫存在他這里。當審計人員提出要查看那2臺拖拉機時,李某說農機不在這里,在他另外的一個庫房存放。
此時,另一隊審計人員根據B合作社的負責人石某提供的信息找到C合作社,并找到了那2臺一直未見到的拖拉機。通過與C合作社負責人談話了解,這2臺農機是他在經銷商李某處購得,購車時李某說不用付全款,僅需支付車款扣除農機購置補貼后的差額,但不能開發票和登記。因為他購買拖拉機只是自用,所以也沒有在乎這些。在C合作社負責人的配合下,審計人員取得了農機購置協議和付款憑證。
當審計人員拿著拖拉機的轉賣證據來到農機銷售點時,經銷商李某還在與一隊審計人員虛與委蛇。但在審計人員確鑿的證據面前,李某也終于承認虛構交易騙取財政補貼的事實。在后續與X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王某談話中,王某也承認存在違規操作,當時秸稈綜合利用試點申報的實施主體不夠,為了完成當年試點推廣工作,就聯合農機經銷商李某,為正在購買農機的石某包裝申報了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試點,并虛假驗收,秸稈農合利用工作并未持續開展。
審計成效
王某在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中不正確履職,協助企業騙取相關補貼,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審計組按程序將該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經查,X縣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王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工作紀律,在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中違規組織補貼申報,造成財政資金損失,給予王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違規申報的秸稈綜合利用補貼20.66萬元予以追回。
案例總結
本案例在捕捉異常現象,深入挖掘案件線索上很有代表性,主要有以下幾點經驗:
一是要有職業敏銳性。對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特別是異常現象卻有各種資料進行合理解釋的,要通過核實資料中有關信息來判斷有關解釋是否真實,必要時要對資料涉及的單位、人員進一步核實,窮盡方法去鑒別真偽,查清事情真相,防范審計風險。
二是要弄清政策落實流程。財政補貼按規定應補貼到項目實施主體,農機經銷商取得補貼不合常理。審計人員通過核實購車款交易流水、農機登記注冊、農機實際使用等情況,結合農機購銷行為核實交易是否屬實,發現騙取財政補貼的問題。
三是要善于使用談話和取證技巧。在與被審計事項有關人員座談前,應做好充足的準備,就需要了解的問題列好談話提綱,準備好相關材料,并就談話人員可能的反應作出預判,并根據對方提供資料和反應隨時調整策略,利用其“趨利避害”的心理予以突破,以達到預期效果。要保證審計證據的適當性和充分性,用事實說話,任何謊言都會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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